国外培训项目
关于推选2017年北京市属高校国外访问学者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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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京教工[2017]18号)的要求,按照“双一流”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市属高校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市属高校与国外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经上级单位批准,365betnet(以下简称“高师中心”)2017年计划选派30人赴国外进行为期一年的访学研修。现将有关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北京市属高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申请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艺术、体育类等专业的优秀人才,经所在单位推荐,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发展动态;担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省部级课题研究项目或参与过国家级课题研究项目的主要人员(原则上限前3位),并取得较好成果;英语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学校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4.身心健康。

二、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愿申请,由高校审核后推荐,每所高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6人。

2.曾获得 2012-2013年度、2013-2014年度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的优秀学员根据个人情况申请,学校统一推荐,不占学校推荐人员指标。

3.高师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参加英语水平测试。

4.被推荐人员须认真填写《2017年北京市属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并提交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各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统一填写《2017年北京市属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学者集体报名汇总表》(附件2)。

三、派出时间

原则上从2017年9月开始至2017年11月截止,具体派出截止时间以市财政经费停止使用时间为准。

四、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安排

1.在规定时间内,请各高校人事处携《国外访问学者推荐表》、《集体报名汇总表》、被推荐人一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写清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高师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8:30-11:30,13:30-16:30)。

3.报名地点:高师中心610室(首都师范大学本部电教楼)。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23日(9:00开始)

  上午:听力、阅读、写作;下午:口语(口语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安排)

2.考试内容:英语水平考试(听说读写)。

3.准考证领取:考试当天7:30-8:30凭本人身份证在北京外国语大学(西三环北路2号)东院逸夫楼二层第三阶梯教室门口领取。

4.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将于2017年4月底在高师中心网站公布(http://www.jiamuty.com/)。

五、出国前语言培训

出访前所有出访人员须参加为期1个月的语言培训。具体时间及课程另行通知。

六、费用标准

1.境外基本生活费:高师中心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资助。

2.往返国际机票:高师中心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统一为出访人员订购政采国际机票(不含回程改签费),机票出发时间须在2017年12月30日前。

3.国外院校相关管理费:

(1)由高师中心负责联系的国外院校,将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条款支付。

(2)由访学人员自行联系的国外院校,如需支付管理费,支付前须提前申请,提供对方院校出具的访学人员管理费支付说明原件或扫描件,说明须主管负责人签字。

4.出访人员需持因公护照出访。办理因公护照、签证过程中所涉及的SEVIS费、签证费及相关手续费、出国人员境外意外保险费、机票改签费等费用由出访人员个人承担。

七、管理与考核

1.出访人员出国前须签订《北京市属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学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访学期间,访问学者的管理由派出学校、高师中心和访学学校共同负责。访学人员应自觉履行协议书条款和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访学计划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每季度按规定向高师中心和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汇报学习和研修情况,按期回国。

2. 出访人员须在出国前自行购买一份涵盖出访全部时间的《出国人员境外意外保险》。

3.回国后1个月内,出访人员须向所在学校人事处提交国外访学学校颁发的进修证书或证明信复印件,《北京市属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学者研修情况报告表》原件(共4份),3000字以上的访学总结(中文)和至少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教学或科研论文,3张以上与访学工作相关的电子版照片,因公护照中有关访学期间出入境纪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待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提交给高师中心。

4.回国后3个月内,至少在学校和院系各举行一次学术讲座,并将讲座相关资料提交高师中心。

5.回国后1年内须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与访学研究计划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并注明得到该项目的资助。

6.高师中心将组织召开研修成果报告会,邀请研修成绩突出的出访人员专题报告研修心得体会,分享研修成果。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传真):68901805;邮箱:gsgwfx@163.com

附件:

1. 2017年北京市属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学者推荐表

2. 2017年北京市属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学者集体报名汇总表

 

365betnet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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