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一、思想汇报的对象
凡是中共党员(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
3、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
4、个人当前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和打算;
5、自己所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等;
6、其它需要汇报的想法和情况。
三、思想汇报的方式
1、定期汇报。党员在定期参加党的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2、口头汇报。党员个别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和支委口头汇报自己的思想;
3、书面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要用书面形式把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也要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四、思想汇报的时间
党员每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每季度,定期向所在的党支部思想汇报至少一次。
五、思想汇报的要求
1、汇报对象:应积极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思想时要讲真话。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真诚、坦率地讲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困难、问题, 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2、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汇报中的不正确思想,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加强团结,,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党员汇报中涉及到的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应负责予以保密。尤其是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员思想汇报的组织工作,对党员的思想汇报情况作出评价,并在党(总)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