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真的不還錢,只好提告,要準備什麼?2種借款證據如果不幸遇到,說好只是借信用卡,對方卻沒有還款的意思,只好提告的時候,要怎麼辦呢?前面提到借貸成立的條件,必須針對這兩種條件提供借款證據,證明「確實有拿錢給對方」而且「錢是借對方而不是給對方的」。兩種借款證據分別是:
金錢交付的證據:若是借信用卡刷的情形,可以用帳單或是明細。
借款合意的證據:可以是借據、處理借款事宜的人證,或是其他證據,例如簡訊、或是Line、Messenger的對話紀錄。如果是情侶間借信用卡,很可能前兩者都沒有。這時候最好的證據,就是對話紀錄中,對方自己說的話,例如說「信用卡借我刷多少好嗎?」、「上次我跟你借信用卡刷的錢晚點還好嗎?」之類的,能證明對方自己知道雙方的金錢往來是借貸而非給予的證據。
所以,就算情侶間分手或為錢鬧不愉快,很想刪掉對話紀錄,也要先緩緩。至少要先把能夠當借款合意證據的對話紀錄留存下來,才能幫助自己討回情人跟你借的錢。
借信用卡刷重點整理
借信用卡給別人刷,只要持卡人知情,約定好消費金額內容,就算授權,不算盜刷。
借信用卡若符合借貸契約成立的條件,就算是借錢。
只要雙方約定一方給錢,另一方還相同金額的錢,借款契約就成立,書面(借據)約定或口頭約定都有法律效力。
對方不還錢時,提告要準備2種借款證據:金錢交付證據、借款合意證據。
雖然說談錢傷感情,但是情侶也跟親兄弟一樣,關係雖緊密,必要的時候還是要明算帳。借信用卡刷或借錢,留下借據當然是最好的,若沒有寫借據,也要想辦法保留借款證據,如果需要討回金錢的時候,法律才能有效地幫助你。
如果真的遇到情侶間的金錢糾紛,或是對於借款、借信用卡給別人有任何相關的法律問題,歡迎使用金貝殼的線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